中华康氏文化研究会已在香港注册登记,成为一个联系面更广,研究领域更宽的群团组织。这也是全国乃至全球康氏十分期盼的一件大事。为了把正式成立大会开好,现提出以下筹备方案。 一 研究会办公地点 因河南南阳是康氏文化的挑头者和组织者,且有国内民政部门批准的合法手续,可挂两块牌子(即南阳市康氏文化研究会和中华康氏文化研究会),共同引领族人开展康氏文化研究活动。还因原来的办事机构及设施一应齐全,故研究会的总部仍设在南阳,负责组织管理各地的分会工作。 二 研究会的宗旨和目的意义 尽管因为工作需要,研究会更名为中华康氏研究会,但本会仍然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遵守香港特区政府的有关规定,不搞宗派活动,不谋取任何私利,不从事经济贸易,一切从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围绕文化研究这个主旨,追根溯源,联谱联谊,打造康氏文化产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 研究会领导的产生办法 研究会将在国内外聘请3~5名专家、教授、有名望的人士担任顾问。 设会长1名,由法人代表康献堂担任。 副会长的设置,一是从便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南阳总会的副会长仍然保留。二是在其它省市,凡县级分会成立占三分之一以上的,可推荐一名在当地有政治影响、有经济实力、有文化素养、品行端正、热爱康氏文化的族人,担任中华康氏文化研究会的副会长,由南阳总会提为候选人,在成立大会上通过。 秘书长由原副会长康新学担任,报大会通过。 副秘书长及其下属的办事机构负责人由秘书长提名,会长会议批准。 本会拟成立综合事务部、谱牒研究部、宗亲联谊部、编辑发行部、康氏文化苑筹建部五个办事机构,负责研究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 成立省、市级分会 为便于对各地族人的管理协作,提高族亲的凝聚力,决定在各地成立省及市级总会。 省(市)级总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3人,个别县级分会多的省(市),最多可设正副会长9人。 港澳台及国外分会参照省级分会的办法执行。 市(地)级分会一般设会长、副会长3~5人。 县级分会的要求不变。 五 常务理事和理事的组成 中华康氏文化研究会的班子成员、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级总会的正副会长、市级分会的会长为本会的常务理事。县级分会,康氏族人超过五千人的可增设一名常务理事。 县级分会的会长为本会理事。 原南阳康氏文化研究会的常务理事、理事维持不变,待换届选举时再予调整。 六 领导成员的推荐办法 中华康氏文化研究会会长由康献堂担任,副会长由本省3~5个分会推荐,总会审查,报大会通过。 分会单位未超过三分之一的省份,如有特殊身份和名望的人,经总会征求各方意见后,也可定为副会长。 分会较少的省份,可指定3~5名族人主持筹备工作,筹委会成员可为常务理事。 七 时间要求 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为各省推荐人选阶段。 2011年3月份为考察确定人选阶段。 2011年4月份正式召开中华康氏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