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长沙1月30日电 (记者 曾 妍)今天,湖南省第十二届人
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康为民同志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康为民同志简历:
康为民,男,汉族,1956年9月生,江西泰和人。1974年参加工作,
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74年至1979年,任江西省大余县池江青年农场生产队长、江西省赣
州地区乳牛场池江分场副队长。1983年后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审
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1988年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
员、告诉申诉庭庭长。1996年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2年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3年起任江西省高级
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7年12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
长、党组书记。2008年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
连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