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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蒲县的由来及地域变迁

浏览: 次 日期:2022-01-05

蒲县位于山西省境西南部,隶临汾市。吕梁山西南侧。辖4镇5乡。面积1 510平方公里,人口8万。县府驻城关镇。县境有蒲子山,“相传尧师伊蒲子隐处,汉以此山名县”。地势东高西低,东、南、北三面环山,五川沟壑相通,七垣条带分布,西与中部为黄土沟壑区,东南部为土石山区。以五鹿山最高,海拔1946米;最低海拔790米。昕水河及其支流南川河、碾沟河、北小河穿流县境。矿藏丰富,临(汾)大(宁)干线公路过境。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岳庙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薛关旧石器文化遗址。

历史文化


蒲县历史悠久,据境内薛关龙王庙细石器遗址发掘证实,远在一万二千年以前,已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相传唐尧时期,尧的老师蒲伊子曾隐居于此,县名由此而来,古有蒲国、蒲阳、蒲子之称。

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置石城县(县治今黑龙关村)。北周初置石城郡,大象元年(579)废郡为蒲子县(县治今古县村)。

隋开皇九年(589),置蒲川县(县治在今城关)。隋大业元(605),改蒲川县为蒲县。

唐武德二年(619),改为昌州。唐贞观六年(632),废昌州,复置蒲县。

五代时期,先后为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所属。

金兴定五年(1221)正月,蒲县升为蒲州。蒙古至元三年

(1266)废县,并入隰川县(今隰县),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七月,复置蒲县。

明洪武二年(1369),隶山西省平阳府。

清顺治二年(1645),隶山西省平阳府。清雍正二年(1724)改隶吉州。清雍正九年(1731),又归隶隰州。

民国元年(1912),蒲县属山西省直领。民国4年,归隶山西省河东道。民国26年,隶山西省第六行政区。民国27年,隶山西省第七行政区。民国29年,蒲县升中心县,隶山西省第十三行政区。民国34年,改隶山西省第十行政区。

民国35年(1946)11月27日,蒲县第一次解放,隶晋绥边区吕梁分区第九专区。民国38年2月,改隶晋西南行政区隰县专区。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隶晋南专区。

1951,改隶临汾专区。1954年,改隶晋南专区。1958年10月,蒲县并入吕梁县。1959年10月,复置蒲县。2000年11月1日临汾撤地设市,隶临汾市。



蒲县,隶属于山西省临汾市,位于山西省西南部。吕梁山西南侧,东与洪洞接壤,西与大宁毗邻,南与吉县、临汾相连,北

蒲县,隶属于山西省临汾市,位于山西省西南部。吕梁山西南侧,东与洪洞接壤,西与大宁毗邻,南与吉县、临汾相连,北与隰县、汾西交界。辖4镇5乡。面积1510平方公里,人口10.8万(2011年)。

县府驻蒲城镇。2013年蒲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51.34亿元,同比2012年增长12.6%。

蒲县境内有蒲子山,“相传尧师伊蒲子隐处,汉以此山名县”。临(汾)大(宁)干线公路过境。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岳庙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薛关旧石器文化遗址。

与隰县、汾西交界。辖4镇5乡。面积1510平方公里,人口10.8万(2011年)。

县府驻蒲城镇。2013年蒲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51.34亿元,同比2012年增长12.6%。

蒲县境内有蒲子山,“相传尧师伊蒲子隐处,汉以此山名县”。临(汾)大(宁)干线公路过境。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岳庙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薛关旧石器文化遗址。

北与隰县、汾西交界。辖4镇5乡。面积1510平方公里,人口10.8万(2011年)。

县府驻蒲城镇。2013年蒲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51.34亿元,同比2012年增长12.6%。

蒲县境内有蒲子山,“相传尧师伊蒲子隐处,汉以此山名县”。临(汾)大(宁)干线公路过境。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岳庙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薛关旧石器文化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