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康氏文化研究会 关于实行“会长工作日”制度的通知 总会各位副会长、副秘书长、各位顾问,各省、市、县分会: 为及时互通信息、加强协调,发挥整体效能,在分别征求意见后,总会于6月26日召开了有关领导参加的会议。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份起,总会实行“会长工作日”制度。即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召集在南阳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顾问,到总会机关集体办公一天。听取汇报,研究工作,决定有关事项。每个“会长工作日”所研究决定的事项,将通过传真或电子信箱,向不能与会的总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和顾问通报情况。请各位副会长、副秘书长和顾问,将自己所使用的传真号码或电子信箱、QQ号告知总会。同时,也请各位领导和各级分会,将自己的工作建议和所在省、市、县的工作信息,于每个月的28日前发往总会。 中华康氏文化研究会 2011年6月26日